此签证针对16岁以上打算在西班牙作为雇员(有工作合同)进行工作活动的人。包括季节性工作活动。
所需文件
- 本国签证申请表。每位申请人需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并签名。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其父母之一需在申请表上签字。
- 照片。一张近期证件照尺寸的彩色照片,浅色背景,从正面拍摄,不要戴深色眼镜,不能有反光,也不可穿有遮挡脸部轮廓的衣服。
- 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护照。护照上有生物识别数据的页面或多页的原件和复印件。护照必须至少在四个月内有效(如果是临时合同,有效期必须涵盖整个合同期),并有两页空白页。不接受10年前签发的护照。
- 受聘工作首次居留许可。由雇主签署的受聘工作首次居留许可的原件和复印件。
- 工作合同。由移民局盖章的工作合同副本。
- 无犯罪记录证明。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申请人,需提供过去5年内由居住国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外国文件必须经过认证或海牙认证,在相应情况下,需附有正式的西班牙语译本。
- 医疗证明。医疗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证明申请人没有罹患2005年《国际卫生法》规定的可能对公共卫生产生严重影响的疾病。外国文件必须经过认证或海牙认证,在相应情况下,需附有正式的西班牙语译本。
- 在领区内的居住证明。
- 代表的身份和能力证明。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需出示父母的身份证件或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出示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外国文件必须经过认证或海牙认证,在相应情况下,需附有正式的西班牙语译本。
- 签证费用的支付。签证费用为80欧元。对于澳大利亚、孟加拉国、加拿大、美国和英国的公民,由于互惠政策,适用不同的费用。在这些情况下,应向领事处咨询费用的相应金额。
在评估申请时如有必要,领事处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的文件或信息,也可能会通知申请人面谈。
手续流程
领事处有权接受居住在该领区内的人的签证申请。
- 由谁来递交签证申请:申请需由当事人亲自递交。如果是未成年人,则由其父母一方递交。
- 签证申请的截止日期:从向雇主通知受聘工作首次居留许可获批的次日算起,必须在1个月内申请签证。
- 递交地点:需亲自到领事处到场提交申请并提前预约。
- 交付证明:领事处将向当事人提供一份有代码的申请收据,可以通过链接核实申请的处理情况:https://sutramiteconsular.maec.es/Home.aspx
- 申请补交:领事处可要求申请人提交所缺文件,或提供解决申请所需的补充文件或信息。也可以通知申请人进行面谈。
- 出签时间:出签结果的法定期限为提交申请日期的次日起1个月,但在要求提供额外文件或进行面谈的情况下,这一期限可能会延长。
- 领取签证:签证必须由当事人本人或其法定代表(如果是未成年人)亲自到场领取,期限为出签次日起1个月内。领事处将通知申请人领取护照和原始文件的流程。
- 拒签:在相应的情况下,拒签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说明所采取的决定所依据的理由。
- 申诉:如果签证被拒,申请人可以在收到拒签通知的次日起1个月内向该领事处提出复议申诉。也可以在收到拒签通知或复议申诉被驳回的次日起2个月内向马德里高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上诉。
- 签证的有效期:如果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则签证的有效期为90天。一旦入境西班牙,雇员必须在开始工作前加入社会保险,并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一个月内向主管移民局或警察局申请外国人居留证。
如果就业合同是季节性的,那么签证的有效期将涵盖整个获批居住和工作的时期,在抵达西班牙后无需办理外国人居留证。